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院校全稱:長沙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
辦學地點:長沙市湘江新區(qū)華強路177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
院校標識碼:4143014692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校
第三條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長沙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飘厴I(yè)證書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zhí)行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學校簡介:學校是由長沙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F開設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醫(yī)學營養(yǎng)、運動訓練、運動健康指導、智慧健康養(yǎng)老服務與管理、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音樂表演(音樂治療)、視覺傳達設計、動漫設計、藝術設計、軟件技術、數字媒體技術、云計算技術應用、電子商務和人工智能技術應用等19個專業(yè)。學校是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職學校和高水平專業(yè)群建設單位。學校連續(xù)三年入圍“長沙市促進高校畢業(yè)生留長就業(yè)激勵單位”,2025年2月,獲評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工作“一把手工程”優(yōu)秀單位。
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和職高對口類等。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guī)模確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yè)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檢監(jiān)察處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確保規(guī)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忌浫〉模忌傻谝粫r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八條我校將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guī)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guī)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jiān)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2026年面向湖南省等省份招生。在保持招生規(guī)模相對穩(wěn)定的基礎上,根據優(yōu)化生源結構,促進區(qū)域均衡原則制定學校分專業(yè)、分省計劃,經學校審定后,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學校將批準的生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高校招生部門,并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招生專業(yè)(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條學校2026年招生專業(yè)如下表,各專業(yè)最終學費標準以2026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學校在各省的招生專業(yè)、計劃數及相關類別,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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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學院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學費標準 |
選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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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學院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42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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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學營養(yǎng) |
三年 |
42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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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訓練 |
三年 |
46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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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健康指導 |
三年 |
46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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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健康養(yǎng)老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35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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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 |
三年 |
46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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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傳播 |
三年 |
75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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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學院 |
視覺傳達設計 |
三年 |
75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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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漫設計 |
三年 |
75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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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兒童產品設計) |
三年 |
75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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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音樂治療) |
三年 |
75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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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三年 |
75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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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標準舞 |
三年 |
75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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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畫藝術 |
三年 |
75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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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學院 |
軟件技術 |
三年 |
78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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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媒體技術 |
三年 |
46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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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計算技術應用 |
三年 |
46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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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 |
三年 |
35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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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三年 |
4600元/年 |
不限再選科目 |
第十一條根據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我校可以不予錄取的情形包括:
(一)所有專業(yè)可以不予錄取情形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yī)院?茩z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fā)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wěn)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fā),經二級以上醫(y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茩z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有關專業(yè)可不予錄取情形
1.輕度色覺異常(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yè):運動訓練、運動健康指導、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和醫(yī)學營養(yǎng)專業(yè)。
2.色覺異常II度(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yè):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動漫設計、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和書畫藝術專業(yè)。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yè):同輕度色覺異常(色弱)、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的專業(yè)。
(三)有關專業(yè)不宜報考就讀的情形
1.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jié)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讀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音樂表演等專業(yè)。
2.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yī)院?茩z查確定無需手術者,不宜就讀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音樂表演等專業(yè)。
3.肢體殘疾(不繼續(xù)惡化),不宜就讀的,不宜就讀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音樂表演和音樂傳播等專業(yè)。
4.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讀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和醫(yī)學營養(yǎng)專業(yè)。
5.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音樂表演、音樂傳播、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和醫(yī)學營養(yǎng)專業(yè)。
6.嗅覺遲鈍、口吃、步態(tài)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不宜就讀教育學類、音樂表演、國際標準舞、舞蹈表演和音樂傳播專業(yè)。
7.斜視、嗅覺遲鈍、口吃不宜就讀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和醫(yī)學營養(yǎng)專業(yè)。
第十二條思想品德考核相關要求。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五章錄取規(guī)則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級招辦統一組織下進行,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招生工作體制。
第十四條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錄取原則,認可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規(guī)定,按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學校投檔比例設置為100%。
第十五條對于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學校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志愿報考生源不足,學校招生計劃調整將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招生計劃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對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按照專業(yè)優(yōu)先的原則錄取,不設專業(yè)志愿分數級差。考生所有專業(yè)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yè)調劑,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yè);若不服從專業(yè)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guī)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學校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總成績相同的考生錄取時按以下規(guī)則排序:對于普通類專業(yè)類別,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對于體育類和藝術類專業(yè)類別,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對于對口招生專業(yè)類別,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專業(yè)綜合知識科目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以上規(guī)則后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yōu)先錄取。
第十七條錄取結果公布: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及規(guī)定的形式進行公布?忌傻顷懕臼(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考試網站或撥打我校招生熱線電話(0731-85657813)查詢。
第十八條應、往屆畢業(yè)生的招生錄取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條被錄取新生應按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xù);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時報到的,須在報到期間向學校招生就業(yè)處(電話0731-85657813;電子郵箱csyesfgdzkxx@163.com)辦理請假手續(xù)。未報到且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的作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為了確保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建立了包括獎、助、貸、勤、免、助等多渠道的完善的資助體系,幫助學生克服經濟上的困難,完成學業(yè)。學校資助中心電話0731-85657806。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guī)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xù)及程序、錄取資格、優(yōu)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fā)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jié)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種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長沙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五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長沙市湘江新區(qū)華強路177號
郵政編碼:410116
招生咨詢電話:0731-85657813、0731-85649922
招生咨詢郵箱:csyesfgdzkxx@163.com
招生信息發(fā)布網址:http://www.csysgz.com/zsjy/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731-85657804